规则明确规定,董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部分职权,规范授权决策,填补相关制度的空白。
例如,明确企业不得承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公会等会议机制,不得以上述议事机构或会议机制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企业应当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金额,董事会必须决定防止非法授权和过度授权;重大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根据“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明确董事长、总经理决策董事会授权的决策事项,一般以董事长召开专题会议、总经理召开办公室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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