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马克龙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日前携手访问中国,为中欧双边关系的调整和发展带来新的契机。马克龙在疫情三年后首次访华,带来了包括空客、路易威登、EDF等最知名法企在内的60人豪华商务代表团,显示出法国政界、商界对于修复和发展中法经贸关系的良好愿望。当前国际形势下,欧盟领导人积极致力于中欧对话和交流的努力值得肯定。除了经贸往来及地缘政治议题,马克龙访华的另一个目标是重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大国际问题共同行动框架。毫无疑问,在全球气候危机日益走向失控的情势下,巩固和发展双方在气候行动上的合作同样具有现实紧迫性,并且由于此前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落实《巴黎协议》的共识,中欧双方在气候合作上的未来前景更值得期待。
中欧合作成为促成气候协议的领军力量
中欧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的典范。2003年双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5年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伙伴关系,高层对话和多层次合作成为常态,合作范围也从,逐步扩大到碳封存、温室气体排放,经济转型等更多元的领域。
《巴黎协定》的达成既是全球气候谈判的里程碑,也是中欧合作的硕果。 2010年,在哥本哈根缔约国会议谈判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中欧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建立中欧领导层间的“气候热线”,以便在日后多边气候谈判中协调双方立场,并在相关政策和合作上保持更为密切沟通。
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前夕,中国和作为会议主席国的法国积极开展对话,为巴黎会议做好了准备和铺垫。同时期,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签署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作为世界上排放量最大的三大经济体,中、美、欧三国携手最终促成了《巴黎协定》的签署。
气候合作协议的维系有赖于中欧双方积极行动
2017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停止执行《巴黎协定》,尽管2021年拜登政府重新加入,但缔约国间的信任裂痕已然形成,这种情况下,中欧双方成为了维系国际气候合作的稳定力量。在中欧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全球气候行动不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美方单方面违约后,马克龙专程到访中国,他表示:“中国和欧盟之间的气候合作是至关紧要的。” 2018年,中欧双方领导人签署新的合作协议——“中欧领导人就气候变化和清洁的联合声明”,重申了共同推动全球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意愿。
中欧双方相继提出了更高的气候行动目标,成为国际社会的表率。2019年“欧洲绿色新政”颁布,宣布在203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9月,中国宣布“双碳”目标。中欧双方的表态产生了连锁反应,推动韩国、日本等国纷纷抬高了自主贡献减排目标。在全球气候合作步履维艰的时刻,中欧双方的积极行动与合作为《巴黎协定》的维系和落实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新阶段影响双方合作关键词:竞争、安全与互信
近年来,新冠疫情、俄乌冲突接踵而至,世界经济在衰退和高通胀中步履蹒跚,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深刻影响地缘政治走向,一系列剧变给中欧关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欧盟方面,出于地缘政治风险、安全,以及保护自身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考虑,对中欧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义:将中国视为“经济领域的竞争者,制度模式的竞争对手,以及协商伙伴”。这一“三重定位”的提出,标志着中欧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而在气候议题上,也将不再是简单的合作伙伴关系。
随着绿色技术的进步,生产应用规模的扩大,以及各国政府利用税收和补贴的强力推动,以化石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迎来拐点,届时减排和绿色技术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而欧盟和中国两大经济体在绿色经济领域的竞争关系也将日益凸显。
2023年伊始,美国《通胀消减法案》生效拉开了主要经济体之间全面的绿色经济“战争”的帷幕。该法案宣布将向气候和清洁能源领域投资约3700亿美元,包括多项针对美国本土或在美运营企业的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如此大规模的支持下,中国和欧盟都将面临绿色投资和生产外流的压力。而相对于具有市场和成本优势的中国,欧盟面临的压力更为现实和紧迫,以至于欧盟委员会慌乱应对中甚至摒弃了自由市场的旗帜,提出“工业净零行动法案”(Net Zero Industry Act),限制绿色进口,同时放松了对成员国单方面国家补贴的监管,在欧盟内部引发了造成统一市场扭曲的担忧。
欧盟限制绿色进口的另一个理由是为了保障供应链安全。新冠疫情导致的全球供应链危机,加之俄乌冲突后的能源危机,增强了欧盟对依赖海外供应链的担忧,并开始致力于在能源和可持续经济转型中,减少对中国以及单一国家进口的依赖。
总的看来,新阶段欧盟应对冲突和危机的政策措施,担忧有余,而建设性不足。如马克龙总统在此次访华公开讲话中所表述的,这种担忧不断积累,造成了“紧张局势螺旋式上升”,事实上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对于中欧未来气候合作走向,我们认为主要影响因素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竞争、安全和信任,其中安全感和相互信任是构建良性竞争关系的前提。
中国将和美国一样成为欧盟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双方不可避免将在关键绿色技术和标准,关键原材料和供应链,以及绿色投资和就业机会等方面在国际市场展开竞争。中国“一带一路”倡议重点投资的中亚、东欧、非洲等地,可持续绿色转型的投资需求巨大,欧盟也希望获得更多的市场和项目参与机会,双方也将在这些区域展开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双方能够修复信任,遵循以WTO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本着共赢的思维,形成良性竞争与合作的关系,那么双方的竞争对世界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将是极大的利好消息,有助于推动世界可持续经济转型的加速发展。
未来须着力巩固与扩大中欧气候合作的重点领域
中欧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欧盟是绿色经济的先行者,具有多方面技术的先发优势,其转型的步伐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此外,欧盟重视顶层设计,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可持续治理框架和制度基础。例如,欧盟拥有世界上相对发展最为成熟的交易体系,和相对完善的支持绿色经济转型的政策、法规。中国的优势在于超大的市场规模,相对较低的人力和原材料成本,有助于绿色技术快速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绿色溢价。因而,双方的合作能够极大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刺激相关市场发育和应用规模的扩大,从而加速推动全球气候行动进程。具体来说,我们认为未来值得双方关注并着力合作的重点领域有以下四个方面:
发挥优势互补,推动双方能源转型
中欧双方早在2005年就建立起了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十几年来,中欧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真正实现了互惠互利。欧盟得以低成本加速实现能源转型,客观上受益于中国提供的大量廉价且高质量的设备。而中国也受益于从欧盟进口能源技术,新能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在未来能源转型和可持续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欧利用优势互补,合作空间巨大。以能源转型的关键性技术——绿氢为例,欧盟将清洁氢能视为未来欧洲绿色经济竞争力的核心,绿氢技术研发投入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中国的制造商目前在氢能设备的生产上具有很强的成本优势,一些关键设备的建造成本仅为欧盟企业成本的40%。因而,未来巩固并扩大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将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值得关注的是,马克龙此次访华已经促成了双方能源项目的进一步合作:法国电力公司EDF和中国最大的核电企业广核集团(CGN)续签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协议,EDF还同中国能源投资集团达成了海上风电项目合作协议。
加强碳排放交易和边境调节规则领域的协商
2021年中国启动全国市场成为中欧气候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中欧双方从2014年开始展开交易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几年间,欧盟通过政策对话、能力培训和知识分享等方式,为中国碳交易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大量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中国的碳排放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未来基于中国自身结构特点,改进激励机制,推动清洁煤炭技术和清洁能源转型的同步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方面,欧盟仍然是中国最重要的学习对象和合作伙伴。此外,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从2026年开始全面执行,中欧双方应当积极致力于碳市场连接和边境调节规则的协商,为国际碳排放交易和贸易规则的形成奠定基础。
共同引领国际社会循环经济转型
中欧双方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是辅车相依的关系。2018年1月,中国宣布禁止塑料等废弃物的进口,受此影响,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也对垃圾进口采取限制措施,使得长期作为垃圾出口国的欧洲不得不面临国内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倒逼欧盟对“获取——制造——废弃”的线性消费体系进行改革,一定程度上推动欧盟讨论发布了全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该计划引入了产品可回收成分的规定,并启动了可持续产品立法议程,未来进入欧洲的产品将面临更高的可持续产品标准,以及更严格的产品耐用性、可维修性和产品成分安全标准。这样一来,该计划反过来将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制造产生深远影响,形成外部压力,促进中国循环经济标准立法以及管理体系的提高和完善。因而,中欧在循环经济领域开展对话,协调双方政策和行动,将发挥国际引领作用,带动全球循环经济转型。
共同致力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制定
为了引导全球投资者识别和获得绿色投资机会,欧盟于2019年10月发起了国际可持续平台(IPSF),中国和欧盟同为平台的创始国之一。目前该合作平台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发布了得到中欧两国金融监管机构共同认可的可持续金融目录报告,为推进国际社会建立可比较、可通用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作出了重要贡献,将对国际绿色投资的方向产生重大影响。未来,以IPSF平台为窗口,中欧双方还应继续拓展在可持续金融标准以及转型金融领域合作的可能性,共同推动国际社会可持续融资的有效增长。
未尽的话
今年10月,中欧即将迎来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二十周年。尽管面临诸多挑战和阻碍,但中欧双方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愿景是相同的。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关系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上,中欧双方应当进一步增进互信和合作,共同成为国际气候行动的引领力量,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赵欣舸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与金融学教授,裘菊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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