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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数字经济法治规则谋篇布局——《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解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3年3月16日发布《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是推动网络空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的重大举措。科学技术在数字时代的创新发展给社会法治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新兴技术集群带来的生产力变化逐渐渗透到法律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为法治建设带来了重大创新,使法律工作者能够解放繁琐的事务工作,承担更多的决策工作。另一方面,新兴技术集群重塑了传统的法律主体、法律对象、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概念,模糊了彼此之间的界限。例如,元宇宙中的分散自治组织(DAO)它的出现给市场主体的组织模式带来了新的可能性。
  为应对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白皮书为中国提供了解决方案。在方法论层面,白皮书明确了以人为本、促进互联网发展、立足国情、创新引领、开放合作五个“坚持”。笔者认为,五种“坚持”是对作者从宏观层面提出的“数字法律范式”的理论概括。“数字法学范式”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方法论的“第五范式”(人类科学范式演变形成了四种范式:第一范式为实验科学范式,第二范式为理论科学范式,第三范式为计算科学范式,第四范式为数据密集型科学发现范式),以区块链为四维空间的底层技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支撑技术,整合和重构经验理解、模型、模拟、数据等方法,重塑科学边界和学科边界,克服普朗克指出的认知链的局限性,然后锚定钱学森提出的精神工程( Meta Synthetic Engineering) 中间的四维空间。法律与区块链深度结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实现普遍性和普遍性,引入时间秩序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护送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
  白皮书是为了完善数字经济法治规则的布局。在“完善数字经济法治规则”方面,白皮书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一是促进数据基础系统的建设;二是明确数字市场运行系统;三是规范新的数字经济形式和新模式。具体来说,对于数据基础系统,数据是数字经济的“血液”,数据基础系统包括四个重要内容:数据产权、交易流通、收入分配和安全管理。没有数字经济的三维结构,就不能推动上述四个系统的建设。具体来说,平台、数据和算法相互耦合,形成不同于工业经济的市场结构。北京、深圳等地出现的新数据交易模式也呼应了上述理论。数据注册和数据交易都不能离开平台和算法。换句话说,离开平台和算法的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安全风险也将大大提高。笔者认为,基于笔者提出的原创“共票”理论,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数据基础体系建设。“共票”是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确认、定价、交易、开放、共享和授权数据的数据共享和分配机制,实现政府、工人、投资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多位一体。该机制可以逐步将场外数据交易引入市场,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并采取多种安全计算等隐私计算手段,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做出制度贡献。
  针对数字市场运营体系,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等与数字市场运营相关的法律正在逐步完善,以保护人民在网络空间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反垄断对促进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平台企业责任、权利和效率的统一,使数据财富充分流动。完善社会数据要素收入再分配调整机制,让人民群众享受数字经济发展的红利。为促进公平分配的实现,人民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合理共享数据资源开放的收入,鼓励企业依靠公共数据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责任,共同承担风险。同时,在扩大内需战略实施的背景下,要鼓励中小微数字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让民营企业在新时代谱写新的创业史。
  面对数字技术应用产生的新商业形式和新模式,监管机构需要以科学谨慎的态度对待,创造合法的商业环境。一方面,公共权力机关需要重点整治“网络水军”等互联网混乱,形成清洁积极的互联网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金融等新技术业态,有必要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避免运动治理的悲剧。同时,要着力扭转数字经济脱实向虚的趋势,特别是平台企业向金融服务平台扩张的趋势。不适当的扩张不仅会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还会使平台企业在新时代失去核心主营业务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机遇。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实体产业,激发数字经济新活力,重塑产业竞争新格局,深刻改变产业发展模式和运营效率。
  白皮书不仅分享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也为未来的数字社会画出了宏伟的蓝图。基于科技治理模式建立的新关系,用户、数字平台、平台运营商是平等参与者,实现平面治理体系,确保各方开放对话,从监管目标和平台观察监管要求,真正实现网络法治建设的重大使命。
  新时代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治理问题明显不同,在工业经济治理经验不能满足数字经济法治的情况下,白皮书的出版为数字问题治理提供了实际的解决方案,弥补数字治理差距,弥补数字治理赤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是我国从网络力量逐步向网络力量的有益实践。
  作者:杨东(元宇宙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所,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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